Q/LB.□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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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CCS
A0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XXXX—XXXX
家政服务信息管理规范
Domestic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4/T XXXX—XXXX
I
DB 34/T 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提出。
本文件由××××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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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信息管理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信息管理的总体要求、信息内容、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对家政服务的信息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69 信息技术安全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家政服务
GB/T 35273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信息主体
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与机构。
总体要求
家政服务机构应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可将信息上传至家政服务业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对接与共享。
家政服务机构应具备与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相匹配的信息管理能力,并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各方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个人信息应以合法、明确、合理的方式公开,并接受外部监督,家政服务机构应对个人的信息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信息仅供家政服务机构用于内部管理,客户用于参考,政府部门用于监管,未经机构和个人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擅自公开信息的内容。
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记录与存储、调用、删除应合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
信息内容
总体分类
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政服务机构信息,服务员信息,雇主信息。
DB 34/T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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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机构信息
家政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信用信息等,详细见附录A。
家政服务员信息
家政服务员信息包括人员信息、服务信息、评价信息、信用信息等,详细见附录B。
雇主信息
雇主信息包括人员信息、健康信息、服务信息等,详细见附录C。
信息管理
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的合法性要求包括;
不得欺诈、诱骗、强迫信息主体提供其信息;
不得隐瞒服务所具有的收集个人信息的功能;
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取信息;
不得收集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收集的信息。
收集信息前,应向信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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