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的素质随着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影响日趋增强,人的素质问题在当今社会也更加突出。近几年来,有关人的素质的相关问题成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大的研究成果。对这方面的研究,在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学说的理论中就已经有过详细的阐述。随着社会制度和体制问题的基本解决,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高素质人才的问题更加突出,并且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在化建设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迅猛发展的 21 世纪对人才规格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现今社会,人们也在广泛谈论人的素质问题,对素质问题的重要性已经形成了普遍的共识。关于人的素质问题的研究,必须从根本上弄清素质的有关属性、特性、本质等,明确人的素质是人的属性、特性、本质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清楚素质是先天和后天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其中先天的生理方面的条件是人的素质的自然物质基础,而人的素质主要是后天教育和训练的结果。 1 关于“人的素质”的科学界定研究关于人的素质方面的有关问题,首先要明确关于人的素质的有关概念。“素质”就单个字来说,“素”是指本色,是构成事物的基本成分,即要素、元素。“质”的含义是指事物的性质、本质、质量。但是,当素质两个字和在一起的时候,“素质”这个词的含义就比较复杂了。起初,素质一次出现时是作为心理和医学的概念,其基本的含义仅仅是表示人生来具有的生理条件。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发展,素质一词的含义几乎被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对它的理解和运用已经突破了最初比较狭窄的范畴,因而对“人的素质”这一概念的含义重新作出科学的界定显得较为重要。目前,我们见到的关于人的素质的定义很多,基本的含义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自身所具有的条件。这种概括基本是正确的,但是还可以作进一步的思考,如: 人的素质究竟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会有德、智、体等多方面?为什么会有人的素质的不同状况?为什么人的素质可以塑造、提高、改变和发展?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涉及到关于人的本性、人的本质和人的素质等各方面的关系。根据这些问题不难看出,要研究人的素质就必须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的理论贯彻到对人的素质的认识上,这是正确认识和把握人的素质这个概念的关键。可以做这样的基本规定,“人的素质”是指人的各种属性、特性在现实的身上的具体实现,包括他们所达到的质量和水平,这是人从事各种活动必须具备的主体条件。这样定义素质,“素”解释为素养、修养,“质”可以解释为品质。这就是说,虽然人的素质有以先天的自然生理条件作为物质基础,但是主要是指后天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学习和实践而养成的为人的品质。要正确认识人的素质就必须先正确认识是么是人、人的本性、人的本质。人类实践所提供并证明的材料认为,客观事实与宗教神学、唯心主义哲学所宣扬的谬论相反,人不是什么神或者是宇宙精神创造的,也不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而是一种有生命的精神实体。在各种自然因素的相互作用下,经国几十亿年的运动,从无机物中产生出有机物,一直发展到高等动物,最后才产生人。但是决定人生命活动主要内容和本质的是其特有的自觉的能动性,一是实践,二是思想, 而这两者之间都是社会性的活动。所以,用哲学的语音来说,人是真正社会化的动物,是创造自己和人类历史的主体,是名副其实的万物之灵。在人身上具有区别于动物,为人类所特有的属性,这就是人性。凡是人都离不开群体,只有在生产和其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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