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一、警务室是校园警局的操作平台,通过宣传、调查、调解、上报为主要操作方式,每位警员每天在警务室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5分钟。
二、警务室每天的接待时间定为上下午的课间活动及11:50~12:10的午间活动时段,接待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如遇有特殊情况(无法当场或及时处理),可先将事件记录在日志上,交由警员尽快办理。
三、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安全宣传深入到校园中的师生。注意收集掌握校园相关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处理和上报。
四、警员在警务室接待来访人员,必须保持警容严整,佩带好证件,要做到热情服务,认真做好记录。
五、警务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六、警务室警员除定时接待之外,在班级内走访时,应将了解掌握的情况,第一时间办结,不得无故推脱,调动全班同学共同搞好班级治安管理和反暴力工作。
七、每周五中午进行一周工作小结会议,由警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如遇特殊情况暂停,要事先上报校园警局,并及时补开。
八、警务室应加强内部安全保障工作,严格遵守校园警局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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