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流程
办理程序:
1、申报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3 个月之内,即最长申领期限为分娩后 8 个半月;
参保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期限为分娩后 6 个月内)提供享受待遇人员的以下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
医疗保险中心生育登记审核窗口,并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1)医保手册;( 2)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夫妻双方身份
证;( 6)结婚证;( 7)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8)诊断证明书;( 9)住院费用明细发
票;( 10)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无经济收入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委员会出具);( 11)失业
女职工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其中,女职工正常生育提供( 1)、( 2)、( 3)、(4)、( 5)项资料,终止妊娠提供( 1)、( 5)、
(6)、(8)项资料,男职工配偶提供( 1)、( 2)、(3)、( 4)、( 5)、(7)、(8)、( 9)、(10)
项资料,失业女职工提供( 1)、( 2)、( 3)、( 4)、( 5)、( 7)、( 8)、( 9)、( 11)项资料。
2、业务审核
生育保险科对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进行审核,出具领取凭条,核定应报费用,
并交科长、主管领导审批。
3、财务审核
由财务科对生育保险科审核通过的费用单据进行财务审核,科长审批。
4、审批
生育保险主管主任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5、领取支票
单位医保专干凭生育保险科出具的凭条、单位正规往来结算收据,到政务公开大厅医疗保险中心医疗
费用支付窗口领取支票。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补助金核办流程图
长沙连缴 10 个月医保可享生育医疗补助
据长沙晚报 5 月 6 日报道 ,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长沙已开始对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实行生育医疗费用补助。补助标准为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
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 1000 元 ,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定额
补助 300 元。
有关人员介绍 ,参保居民必须连续缴费 10 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 ,而且享受城镇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补助后 ,不再享受城镇职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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