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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监理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1、为确保驻地监理部工作质量, 向业主提供合规、优质的监理服务,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 考核以驻地监理部为单位。
3、 监理工作考核每季一次,在季未进行。被考核监理部首先按本办
法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于次季前十天内报公司监理事业部。 逾期
不报的,每延误 1 天扣 分。
4、 监理工作采用扣分制,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考
核以 70~80 分为合格, 81~90 分为良好, 91~100 分为优秀。全年考核
结果为四季考核结果之各的平均值,但由于某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
全年考核结果最多能评为良好。
5、 公司监理事业部将不定期到各驻地监理部进行抽检, 抽检结果与
自检结果严重不符的,视为该季度考核不合格。
6、 公司监理事业部将在第二年初公布各监理部的考核结果, 并将考
核结果纳入监理部年度工作评比。
7、 本办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一)
项分项考满扣得
子项扣分方法分分
目分 核内容
施工
未在合同文件或监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初审或者审批施工单位
① 组织
分)提交
的《施工组织设计》 (每延误一日扣
设计
2
经监理初审或批准的
② 《施工组织》内容不符
合要求(扣 分)
审批经监理初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案、施工工艺、
③ 程序
2 工期安排、
特殊工艺处理等明显不合理(扣分)①
未在合同文件或监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初审或批复材料
审批单
工程(每延误一日扣
1 分)
材料 ② 初审或审批工程材料时有漏审项目
(扣
1 分)
5
管理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项目、频率报验工程材料、或使用未批复③
监 工作监理未发
现或发的材料、不合格材料及使用与批准不符的材料时,
程序 现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扣
3~5
分) 理 未在合同文件或监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施工单位提交的分①分项工程开工申
请单(每延误一日
质分项工程明显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批准开
控
3~ 分验收中未实测实量(分;实
测实量有误差(分已验收工程资料不齐全、不真实( 11
验试验、检测频率不足(每项分 工分关键工序不旁站(发现一次,程 分已验收工程有质量问题( 6~1
分无验收台帐 (分不巡视或无巡视记录
(质量 分隐瞒质量事故或发现质量事故未按程序办理
(故
与 分未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 3
陷处未发现质量缺陷或发现质量缺陷而未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 程分理(未将业主或设计单位
提交的控制点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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