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最热闹、最隆重、最受人们重视的节日。春节为一年之首, 古代亦称为“元旦”、“元日”、“元正”、“元朔”、“正旦”、“新正”等。这些称呼名异而实同, 是历史上各个朝代对春节的不同叫法。例如商纣时以十二月一日为元旦,也叫元朔;周武王时以十一月一日为一年之首称元日;汉武帝时正月一日为元旦谓新正;辛亥革命后, 将阳历一月一日定为新年,将农历正月初一改称春节,今仍沿此节俗。春节,民间俗称“过年”、“过新年”。在潮汕,春节这个节日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特指正月初一,故府县志也谓之为元旦、元日;广义是指从正月初一延续到初四这段时间。潮人所说的春节通常指的是广义的春节。因一地之风俗是由其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环境影响而成的,故潮汕地区便有着很多既同于中原地区又异于中原地区的民俗活动。一、放鞭炮潮俗正月初一大早, 家家户户都要于门前或阳台祭拜南辰、北斗、天公, 以及家中所祀奉的神灵, 企盼新年平安, 行好运。祭拜神明之后, 便要燃放鞭炮。鞭炮, 又叫“爆竹”、“爆仗”、“炮仗”。《通俗编俳优》:“古时爆竹, 皆以真竹着火爆之, 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 称曰爆竹。”传说它源于“庭燎”。《诗经?小雅》有“庭燎晰”之句。古人用松枝和竹子做成火把, 在庭中点燃用以照明。竹节燃烧时发出爆裂声, 此乃早期“爆竹”。进而, 人们便以此驱除鬼邪, 企盼吉祥。南朝宗懔《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 是三元之日也, 春秋谓之端日。鸡鸣而起, 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潮人沿袭此俗,目的也在于驱除邪气,祈求新年身体安康, 五谷丰登, 六畜兴旺,世事顺心。改革开放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潮人过春节燃放鞭炮更为普遍, 除少数人残存的“祛晦”的传统观念外, 再无以往的迷信色彩, 只成为人们除旧迎新、欢欣庆贺、预祝吉祥的感情表达。近几年来,由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出于安全考虑,潮汕很多城市都禁止节日燃放爆竹( 不过, 传统的习俗总是那么根深蒂固, 近来, 又有一些城市开始解禁了), 但乡间爆竹之声仍不绝于耳。二、祭祖汉族元旦祭祀祖先的习俗,在汉代就形成了。宋明以后,全国普及。明陈天资《东里志》云: “正月元旦履端节, 内外夙兴, 设香烛酒果, 盛服拜天地神明祖宗。”可见明代以前潮汕就有正月初一祭祖之俗。此后历代文献对此多有详细记载,如清嘉庆《澄海县志》云:“元旦, 晨起拜祖先, 燃烛焚香, 具茶果酒馔”。解放前, 潮汕祭祖有族祭和家祭两种。族祭是祭远祖,在祠堂公厅,家祭在本屋。族祭多请纸影班、戏班演出,较为隆重。春节祭拜祖宗的用品“全是斋品: 便当的香腐、木耳、瓜碧、腐枝、甜料、柿饼等物, 以及除夕自制的各样斋菜。”(民国沈敏《潮州年节风俗谈》) 因为据说此日弥勒佛坐位, 故用斋餐。到初二还要再次祭祖, 这一次才用荤菜, 如鱼、猪肉、鹅、鸡、鸭等, 故清乾隆《普宁县志》云:“元日, 祀祖先用素, 初二祀祖先用荤。”旧时, 元旦也要在祠堂祭祖。这是宗族祭祀重典,通常用荤菜,但有些地方还要再加上五种斋菜。其他“时年八节”都有祭祖活动, 形式大同小异, 祭品略有区别, 增加一些时令果蔬和有特色糕点。以下各节就不再一一阐述。三、拜年拜年, 亦称走春、探春。相传远古有一种怪兽, 头顶独角, 口似血盆, 人称为“年”。每到除夕, 它便挨家挨户地觅食吃人。人们只好把肉食放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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