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16351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文档】第 1 页
蒲城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工程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蒲城县金财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施工单位:陕西兴浩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城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标段工程由陕西兴浩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一) 增加工程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工程量
1
金光村增设羊场
m
1212
2
椿林镇断头路—贾王庄
m
2285
3
椿林镇断头路—保南村
m
523
4
椿林镇断头路—敬母寺
m
734
5
椿林镇断头路—兴林
m
6
椿林镇断头路—五中村
m
7
椿林镇断头路—平峨村
m
8
椿林镇断头路—万兴村
m
9
椿林镇断头路—汉村
m
10
永丰镇断头路—杨家沟
m
11
永丰镇断头路—坞坭村
m
12
永丰镇断头路—唐堡村
m
591
13
永丰镇断头路—屿北村
m
14
永丰镇断头路—石马村
m
362
15
因施工需要签证变更部分
项
16
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
项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文档】第 2 页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 450万 元
二)工期要求:
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三)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四)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六)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渭南市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订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