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文明办〔2012〕6号
遂文明办〔2012〕6号
关于做好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
相关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市文明委《关于举办丽水市首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的通知》(丽文明委〔201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0月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文明,争做美德少年
三、活动范围
熏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举办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作为落实中央 8 号文件、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一项重要载体,在宣传部、文明办的牵头协调下,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努力把这项活动打造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品牌。
。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注重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把统一组织活动与未成年人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让道德文化节成为最有人气的未成年人节日。
。坚持以创新精神举办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活动特色,使道德文化节常做常新,不断焕发出生机活力。
相关部门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总结于2012年11月20日前报县文明办,最佳创意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活动奖申报表于 2012 年 11 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
遂昌县文明办
2012年5月3日
附件1:
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宣传口号
讲道德 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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