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管理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井下所有接地装置。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三、总则 1、术语和定义: 保护接地: 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局部接地极: 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 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 2 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2、电压 36V 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 铠装电缆的钢带( 或钢丝)、铅皮和橡套( 塑料) 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 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2 -10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 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 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 、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井下所有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每个低压配电点(包含有馈电开关)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连接高压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 必须与设备壳体的接地点可靠连接,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6 、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 禁止多台设备接地连接导线叠压压接, 禁止多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 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接地螺栓上。 8 、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和辅助接地装置处, 所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均不得超过 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 1Ω。新安装的接地系统在与接地网连接前, 必须实测由接地极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 Ω。 9、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10、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 应采用断面不小于 50mm 2 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 100 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 、断面不小于 100 mm2 的镀锌扁钢。采区变电所、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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