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加班管理规定参考范文
生产部加班管理规定范文篇1
:早班(8:00--16:00)人员,可以于16:00继续加班一个班次;中班(16:00—24:00)人员,可以于次日8:00开始加班一个班次,杜绝晚班(24:00—8:00)人员加班。
(注:一个班次为8小时)。
。
,视为无效,不予计算工资。
,超过8个班次的员工加班,视为无效,不予计算工资。
,因私自加班的员工在公司内外所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必须服从当班组长管理。
,车间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加班员工疲劳或带病作业;否则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车间主任应负主要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疲劳或病情,应立即报告当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并离岗休息;强迫自己疲劳或带病操作,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本人应负主要责任。
,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若出现不良后果,要负连带责任。
,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发现违规加班的员工,除不计算加班工资以外,并给予罚款和留厂察看处分;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给予100元罚款。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生产部加班管理规定范文篇2
一、 目的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间所有员工,加班包括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的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不适用于实行临时聘用的员工。
三、 定义及原则
1、定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原则:
。加班执行提前申请原则,不符合审批程序的加班,不予核发加班费或准予倒休。
效率至上原则。各班组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安全第一原则。各班组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工作性质,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防护,保证生产安全有效进行。
服从原则。因工作需要,车间安排临时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四、职责分工
班组根据本班组的业务紧急程度及利润情况确定加班人数及加班时间,并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卡,报至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获得批准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
因临时原因或紧急情况需要加班,需打电话通知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获得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并在下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卡。
、频次、时间安排等进行建议和把控,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加班管理
加班免除与时控限制
加班时间以门禁刷卡时间为依据,因刷卡机或其他原因不能刷卡的需
要及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
不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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