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合伙人协议书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安排、债务担当、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事业合伙人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爱好的挚友可以了解一下。
事业合伙人协议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其次条 合伙企业是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担当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其次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实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气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肯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共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依据实际状况,可变更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确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居处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由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一般合伙人 个,有限合伙人 个。
一般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居处
有限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居处
(注: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一般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一般合伙人,)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学问产权、土地运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一般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学问产权、土地运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托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经评估和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合伙性质、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出资额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学问产权、土地运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等;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状况续填本表)有限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担当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担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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