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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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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 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 1 、本案的再审程序该如何提起? 2 、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能否上诉? 回答: 1、本案的再审程序应由二审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审判。《刑事诉讼法》第 205 条第 1 款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因此,本案中,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不能直接决定是否再审,而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 、被告人孙某对再审结果不服不能上诉。《刑事诉讼法》第 205 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本案原是二审终审的案件,因此,再审时应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孙某对再审判决不能提起上诉。 2 、犯罪嫌疑人江某,男,68 岁,农民, 因装神弄鬼骗取钱财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拘留后公安机关发现其患有严重肺结核, 经医院检查属实, 需要隔离。公安机关遂做出取保候审决定, 要求江某提供保证人。江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由其弟做保证人。公安机关调查发现, 江某之弟有一定资财, 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 住处较多, 行踪极不稳定, 因此没有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问题: 1. 本案中可否对江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 公安机关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3. 若江某无法提供别的保证人, 他还可通过什么途径被取保候审? 参考答案: 1 、公安机关可以对江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 60条第2 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如果患有严重疾病, 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本案中, 江某患有严重的肺结核, 理应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 、公安机关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证人是正确的。《刑事诉讼法》第 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与本案无牵连;(二)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三) 享有政治权利, 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本案中, 江某之弟无固定的住处, 不符合第(二)(四) 项规定, 公安机关不同意其做保证人的做法是正确的。 3、江某若无法提供别的保证人, 可通过交纳保证金, 而被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 我国的取保候审分人保和物保( 财产保)两种, 若江某无法提供保证人,可选择财产保, 交纳保证金。 3、被告人李某因贩毒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于 199 4 年 12月1 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1996 年 12月3 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李某的减刑问题进行评议,尚未做出减刑裁定。 12月4 日,李某将同监犯人王某打成重伤。问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李某又犯新罪为由核准执行死刑?理由是什么? 回答: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能以李某又犯新罪为由核准执行死刑。《刑事诉讼法》第 210 条第 2 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依有关规定, 对贩毒死刑案件,广东、云南两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核准权)。据此规定, 对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罪犯,应当予以减刑。本案中,李某的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已满,应该及时减刑。李某在减刑前又犯罪是发生在两年的缓期执行期满以后,所以不能将其所犯新罪作为裁定或核准死刑的根据。正确的做法应是:云南省高级法院先依法对李某予以减刑,然后对其所犯新罪故意伤害罪进行审判, 如果新罪应判死刑的, 方能执行死刑; 如果新罪不应判死刑的, 就应依据《刑法》第 71 条规定, 把减刑后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 69 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三、案例分析题 1. 王明,男, 17岁; 王亮,男, 16岁。王明和王亮同时喜欢上了一位同班女生, 为此二人不和。某日,二人因小事发生争斗,王明捡起一块砖头就朝王亮头上拍去,导致王亮当场倒地,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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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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