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维护稳定为己任——记光明路司法所长魏友银同志魏友银同志自 2003 年被市中区司法局调任市中区光明路司法所所长。长期以来, 他政治坚定,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扎根基层, 忠于职守, 带领全所人员,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以维护地方稳定为己任,立足基层,开拓创新,积极谋求和探索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大发展,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为光明路街道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所领导的司法所被国家、省评为先进单位“规范化司法所”,被市、区评为“先进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个人, 多次荣立三等功。一、扎根基层,情系群众光明路司法所辖区环老城区一周, 区域位置复杂, 村居分布面较广,全街道辖 17 个行政村居, 27 个自然村。魏友银同志不怕艰苦, 坚实地扎根基层,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情系群众利益。长期以来,他不论村庄远近,不论刮风下雨,常常不顾身体不适,坚持走村串户, 宣讲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为群众调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魏友银同志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宗旨,无论事大事小, 对群众的事“热心”, 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心”, 做群众思想工作“耐心”,调解纠纷“公心”,受到群众高度誉。二、爱岗敬业, 化解矛盾“有为才有位,有位再创有为”是魏友银同志的座右铭。他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常说:“只要是群众的呼声,不论在哪里,不管是什么时间,他都要有求必到,到必解决。”他说到,也能做到。近年来,为群众宣讲政策法律 227 场次,有5 万多名村民受教育;为群众解疑答惑,提供法律咨询 3760 多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 132 份; 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173 件, 成功 168 件, 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 97% ; 他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有着极高的, 有疑难有纠纷找魏所长常被村民们挂在嘴边; 他所作所为得到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高度肯定,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赞扬。 2009 年8月 20 日早,所长接到街道党委的指派到东垎塔埠村调处一起死亡事故, 到了现场哭声、骂声、求声不断, 现场十分混乱, 但所长还是用热情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认真听取死者亲属的诉说:“因 2009 年8月 19 日我丈夫赵某在东垎塔埠村曹某的造纸公司焊锅炉, 不知什么原因窒息死亡, 公司老板曹某紧急送到就近医院抢救,还是无效于 8月 19日 19 时左右死亡,他家庭的“顶梁柱”去了,上有年迈的父母,儿子才 2 岁,请求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所长听诉求后,觉得案件较棘手,但叮嘱当事人的亲属: “①我会认真负责处理这件事, 一定会给你们一个说法;②请你们一定要遵纪守法, 不要使矛盾的激化,人死了不能复生,不准闹到业主和包头家中去, 要冷静思考, 如果你们再闹下去事态发展就会变民转刑案件, 并叫当事人按程序办事。”所长全面了解事情的经过,通知公司负责人到村办公室进行耐心构通, 在掌握确切证据事实的基础上, 通过给双方做耐心细致的工作, 参照相关规定, 促使曹某当面许诺赔 4 万元, 但所长是一个调解能手, 怕房主反悔, 不顾吃饭,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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