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技术经济系志愿者联盟。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公益事业的在校生组成的院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本协会接受校团委及系团总支的领导。
第三条本协会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青年志愿者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技术经济系志愿者联盟。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公益事业的在校生组成的院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本协会接受校团委及系团总支的领导。
第三条本协会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协会长期的发展目标:技术经济系志愿者联盟要成为沈阳工程学院最优秀的社团组织,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机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协会要成为一个充满理想、充满关爱的团体,一个能为他人提供帮助、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一个可供有志青年学习、提高、创业的大舞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具体人
数依情况而定。
第七条协会分设3个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
第八条各部门职能:
办公室:负责协会挡案资料的管理,对本系志愿者进行评比,协会会
议记录,协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宣传部:负责本协会的宣传工作,本着“将志愿精神最大化发扬”的
工作原则,不断创新,通过各种形式向全校师生以及校外人士宣传志
愿者精神以及本协会的志愿服务活动,使活动的影响力增大。
外联部:负责协会活动经费筹集以及协会对外交流;为本协会的发展
争取更好的资源条件。
第九条:本协会主席、部长的产生及成员退出
(一)主席、副主席通过自荐、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参与竞选,由系
团总支讨论决定;
我系青年志愿者通过自荐的方式参与部长、副部长的竞选,并
由部长以上的人员讨论决定。
退会自愿原则。会员上交书面退会申请,经主席签字后方可
离会。
第三章会员
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可以在青年志愿者联盟
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一)沈阳工程学院技术经济系全日
制在籍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好,严于律己;
(三)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享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的权利;
(五)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遵守本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三)自觉履行职员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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