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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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解读
张敏
20103>.07
三个部分
一、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如何理解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制度规定和创新点
三、一个需要强调的问题
几个文件
《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004年1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发布办法(暂行)》(2005年6月22日,粤地税发[2005]131号)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12月16日,国税发[2005]201号)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2010年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0号令)
第一部分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如何
理解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规范性文件
(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特点
(三)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有什么意义?
(一)规范性文件
。
、法规的有效补充,是税收执法的重要依据。
(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特点
。
(三)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有什么意义?
第二部分《办法》的主要制度规定
和创新点
《办法》共六章42条。包括总则、制定规则、制定程序、备案审查、文件清理、附则。
1、 总则:成文法的结构通常分总则、分则、附则。6条——目的依据、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权限。
2、 制定规则:共8条——规范性文件使用的名称、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写作基本要求、标号形式,规范性文件授权、解释、不溯及既往原则、施行时间。
3、 制定程序:共14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主体、合法性审核、应当征求意见、废止及相关文件处理、送审程序、送审资料、简易程序、审核什么、如何处理、签发、不同意见协调程序、其他涉税文件是否需要审核、公布形式、施行情况评估机制。
4、 备案审查:共7条——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机关内容时限、形式、备案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的内容、处理、不报备的责任、文件异议处理机制。
5、 文件清理:5条——清理职责及方法、日常清理职责及内容、定期清理职责分工、发现问题的处理、清理结果公布。
6、 附则:2条——参照适用范围、施行时间和废止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部门规章,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提示1: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提示2: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权
第一章总则
第六条县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
县以下税务机关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提示1:对县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给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
提示2:内设机构、非全职能机构无权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但不得称“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或“批复”。
上级税务机关针对下级税务机关有关特定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特定事项如何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税收规范性文件所做的批复,需要抄送本辖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并使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提示1:不得用“条例”、“实施细则”
提示2: 不能用“通知”(结合第二十七条)
提示3:不得用“批复”
第三章制定程序
第二十七条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局领导签发,以公告形式公布,并及时在本级政府公报、税务部门公报、本辖区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在政府网站、税务机关网站上刊登。
不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公布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服务场所和公共场所通过公告栏或宣传材料等形式,及时公布其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八条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内容需要,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主体、权利义务、具体规范、操作程序、施行日期或有效期限等内容。
提示1:普遍性
提示2:明确、肯定
第二章制定规则
第十三条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十四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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