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宜昌市巴莱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规章制度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爱国、爱行业、爱公司、爱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工作尽职尽责。三、忠于职守,努力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领导指挥和调配。四、上班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胸前佩戴工作证及头花。办公室员工去驻场办事须穿工作服。五、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六、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有效,病假须持院方证明。七、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八、员工应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九、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十、员工不得借职务之便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杜绝有损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举止言行。十一、工作人员若须外出,必须在外出去向表上做记录。十二、尊重领导、讲究礼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十三、接听客户电话要讲普通话,接听电话应礼貌、热情,使用礼貌规范用语。十四、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天由工作人员打扫、整理办公用具和物品。十五、凡是公司安排出去学习的,必须做满两年。(如两年之内不想做了,未满2 年服务期而离职的须自付学习期间所有费用)。十六、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完成工作交接后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奖惩制度试用期三天(三天不做完无工资) 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时间以书面申请日期为准) 一、奖励 1、经公司质检部检查,各驻场( 4 人以上)每月评选 1 名优秀员工,公司给予 10 元奖励。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当月无罚款; 服从分配, 工作主动积极, 认真出色; 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强。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勤劳、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受到客户口头表扬者奖 20 元,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奖 50 元。 3 、参加公司会议、集体活动无请假、无迟到,每人奖励 100 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 入职一年以上, 符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每人奖励 100 元。 5、年度优秀主管奖: 从事主管岗位一年以上, 符合年度优秀主管评选标准,每人奖励 200 元。 6、突出贡献奖: 受到甲方领导高度表扬, 甲主出示书面表扬信, 每人奖励 100 元。 7 、拾金不昧奖:对拾金不昧者,甲主出示书面表扬信 50 元。 8、服从公司一切工作安排, 控制物料开支, 节约费用有明显成效者奖 10 元。 9、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奖 20 元。 10、为保护国家财产及客户财产,见义勇为者。(表现特殊,重奖) 二、惩罚 1、员工上班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场地。凡发现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达 15 分钟者,每次扣 5 元; 2、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半小时至 2 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3、迟到、早退、中途开溜者达 2 小时以上者扣1 天工资; 4、上班时间若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条。在公司抽查中,以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当天请假,扣除当天工资。主管或领班请假必须电话告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5 、班长、员工有事假或病假必须提前 1 天向驻场主管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 主管请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批准,三天以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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