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doc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提要] 瑞典是福利国家的典型代表,其养老保险制度在资金筹集、待遇领取以及结构体系方面, 对正在建设中的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借鉴意义。关键词: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武陵山片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研究”( 14BJY203 );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陵山区扶贫开发研究中心”学术成果;武陵山片区扶贫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湖南省 2014 年社科基金项目:“湖南武陵山片区城镇化进程中多元文化冲突与融合路径研究”( 14YBA322 )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收录日期: 2016 年3月8日一、瑞典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瑞典是福利国家的典型代表, 其养老保险制度从诞生至今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瑞典政府于 1905 年依据瑞典养老保险委员会长达 5 年的调查报告,制定了养老金法案,并于 1913 年在议会获得通过。此社会养老保险法案的成功颁布, 标志着瑞典正式开始建立全民性的养老金制度。根据该法案的规定, 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者需要履行缴费义务。参保对象为所有 18~ 65 岁的瑞典公民。瑞典政府对于那些确实无能力缴费的公民,进行养老救济。 1946 年, 瑞典引入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 所有参加养老金制度的 67 岁的老人都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1976 年,瑞典形成包括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第一层次为国民基础养老金,资金来源于一般税收, 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第二层次为国民附加养老金, 养老金来源于企业以及基金利息收入;第三层次为“部分养老金”,资金来源于雇主或是个体经营者以及基金产生的利息。 20 世纪 80 年代,在经济低迷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下,瑞典政府又一次开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抛弃传统的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确立起积累制的筹资模式。同时,改待遇确定性缴费为缴费确定型模式。从 1999 年开始, 瑞典全面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新的制度包括不同于以往的三个层次, 即公共基础养老金、工作单位养老金以及商业养老金。公共基础养老金是新制度的第一层次, 由最低保证金和收入关联金组成。其中, 最低保证金保障的对象是没有收入来源或者低收入的老年群体。收入关联养老金来源于个人、雇主以及国家财政。个人缴费计入个人名义账户,财政补贴与雇主的缴费一并计入现收现付基金。参保者个人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 有权利领取退休金, 具体的标准与名义账户中的个人缴费相关联。工作单位养老金属于第二个层次,这一制度的对象不具有普遍性,主要适用于白领, 中央组织的工作岗位强制适用。商业养老金又称私人养老金, 为第三层次, 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 公民自愿选择是否参加, 目的在于满足公民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保证公民退休后生活质量不降低。二、瑞典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内容(一) 账户模式、筹资方式及标准。公共基础养老金由最低保证金和收入关联金组成。最低保证金制度不需要公民缴费, 资金完全来源于国家税收。收入关联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劳动者、政府和企业三个渠道。筹资标准为工资总额的 % ,由劳动者和雇主均等分担。所缴费用的去向为两个账户:一是名义缴费确定型账户( NDC ) ;二是实账缴费确定型账户。 NDC 账户计入缴费总额的 16%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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