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学散步”所产生的思考.doc读“美学散步”所产生的思考作者简介:王慧?B( 1987 年 10月) ,女,汉,湖南,助教,单位: 湖南科技学院。 1. 书法形式与书法意境的关系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 它产生于对文字形体的“美”的追求。在书法艺术中, 字的书写形式是至关重要的, 正是“形式”表达着、实现着书法家的艺术追求。宗白华先生认为: “中国的书法, 是节奏化了的自然, 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因此,中国的书法,不像其他民族的文字,停留在作为符号的阶段, 而是走上艺术美的方向, 而成为表达民族美感的工具,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书法的一个特点。”意境, 是中国古典美学传统的一个重要范畴, 是中华民族在长期艺术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审美理想境界。从艺术实践上看, 意境确实也是使艺术作品具有独特审美价值和审美魅力的重要原因。作为民族传统艺术的书法,也把意境的创造奉为书法的最高境界。“见担夫争路, 入又闻鼓吹, 而得笔法之意, 后观倡公孙舞西河剑器而得其神,由是笔迹大进。”此段话讲的是唐代草书家张旭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去捕捉书法的精髓、领悟书法的真谛。宗白华说: “张旭的书法不但抒写自己的情感,也表现自然界各种变动的形象。但这些形象是通过他的情感所体会的,是‘可喜可愕’的; 他在表达自己的情感中同时反映出或暗示着自然界的各种形象。或借着这些形象的概括来暗示着他自己对这些形象的情感。这些形象在他的书法里不是事物的刻画,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像中国画,更像音乐,像舞蹈,像优美的建筑。”我们很难从一幅书法作品中直接感受到“喜、怒、哀、乐”等等情感, 书法作品中表现的并非是作者生活中真实情感的直接流露, 而是情感的本质。就像苏珊? 朗格说的那样,“艺术品本质上就是一种表现情感的形式, 它们所表现的正是人类情感的本质。南朝王僧虔在《笔意赞》一开头就写到: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也说: “形质成而性情成”。古人所说的“形质”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形式、“神采”、“性情”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意境”中国的书法与中国的山水画、诗歌一样, 既有形式又有意境。意境美寓于形式美之中, 形式美是意境美产生的基础。缺乏形式这个基础, 则任何意境都将难以展现。书法作品外在的形式应该是书法意境得以存在的根本。“形式”是书法艺术产生“意境”的基础。“意境”是书法艺术的灵魂所在, 任何形式的表现都应该是为创造意境而服务的。中国书法史上第一个以现代美学观点撰写书法美学专论的是著名的美学史论家邓以蛰先生在《书法之欣赏》一文中就指出: “一切书体可归纳之于形式与意境二种,以就书体一般进化而论也。若言书法, 则形式与意境又不可分。何者?书无形自不成字, 无意则不成书法, 字如纯为言语之符号, 其目的止于实作, 固粗具形式即可: 若云书法,则必形式外,已有美之成分,此美即所谓意境矣。”因为“意境亦必托形式以显。意境美之书体至草书而极; 然草书若无篆笔之筋骨, 八分之波势, 飞白之轻散, 真书之八法, 诸种已成之形式导之于前, 则不能使之达于运转自如, 变化无方之境界, 亦无疑也。故曰, 形式与意境,自书法言之,乃不能分开也。”书法艺术是由“形式与意境”共同构成。 2. 章法对意境美的表现高超的书法家是那些善于构造形式的书法家。传统的书法理论将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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