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试行)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凡在我市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某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死亡5-9人;
;
-。
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县(市、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救灾指挥部为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如图1所示),负责制定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救灾指挥部
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等。综合协调机构:各指挥部办公室。其他重大灾害由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指挥部。
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原则上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应急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信息产业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粮食局、市通信管理局、达成铁路局、民航南充站、市广播电视局、市外事局、市红十字会、南充军分区、武警38师、武警南充市支队、武警南充市消防支队部门领导同志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另行文通知。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按程序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可分为若干个工作组。具体工作组可分为: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
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
市政府应急办:综合、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水的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林业局: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森林防火、防虫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指导抢险救灾, 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地震局: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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