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单位及人选的原则意见
本协会现有会员单位573家,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371家,水运工程监理资质企业76家,试验检测单位及其他126家。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12名,常务理事100名。根据《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为做好理事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特对推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及人选问题,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第四届理事会的构成原则
(一)根据会员单位的数量,参考其他协会的情况,本协会第四届理事人选拟定为225名,占会员单位总数的40%(其比例与上届持平);常务理事人选拟定为100名,占理事总数45%(总数与上届实际持平,比例比上届降5个百分点,其中含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0名,秘书长1名)。
(二)根据协会会员单位的专业性质,第四届理事人选中公路工程监理单位、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及其他单位所占的比例大体控制在65∶15:20左右(现有会员单位中,公路占65%,水运占15%,其他占20%)。
(三)根据会员单位资质等级情况,拟定甲级和乙丙级单位的名额分配比例约为9∶1(现有会员单位中,甲级485家,占85%,乙丙级和其他88家,占15%;上届分配甲级和乙丙级比例为6:1)。
(四)适度考虑区域均衡,并向西部地区倾斜。
二、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理职业准则、行业从业自律公约,依法经营、诚信敬业,近二年信用评价等次为B级以上。
(二)企业注册年限6年以上(含改制前时间,即2007年12月底前成立的单位),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知名度较高。
(三)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在第三届理事会期间累计参加协会理事会会议等活动3次(含3次)以上。
(四)履行会员
关于推荐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