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用人之道及启示
中国古代的用人之道及启示
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
人才是成就一切大业的基石和先决条件,用人是为政之本、治国之本、安民之本。古今中外,凡成就大事业者,都十分重视人才的作用。墨子说:R时期以“勇猛”、“善战”、“果敢”等才能为首选,但一旦天下安定,统治者又无不把德行放在首位。康熙指出,用人“必以才德兼优者为佳,若止才优于德,终无补于治理耳。”(《清实录·圣祖实录》卷130)需要指出的是,在封建社会“德”的内涵虽然丰富,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对统治者忠贞不二,乐于效命,没有这一条,即使有再大的才能也不会被重用。
三、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尚书》作为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不仅对人才在治国安邦中的决定性作用进行了高度概括,还首次提出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用人原则,指出“唯治乱在庶官。官不及私昵惟其能,爵罔及恶德惟其贤。”(《尚书·说命》)要求做到“任官惟贤材,左右惟其人。”(《尚书·咸有一德》)战国时期杰出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申明自己的政治主张是“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离骚》)坚持公正用人,要求为政者要有以天下为已任的大志。《孟子·滕文化》记载,“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唐太宗说过,“朕思贤之
情,岂舍梦寐!”(《贞观政要·仁义》)汉代桓宽指出:“国有贤士而不用,非士之过,有国者之耻。”(《盐铁论·国病》)宋代王安石说:“有贤而用之者,国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犹无有也。”(《王文公文集·杂著·贤》)黄庭坚诗云:“不须要出我门下,实用人才即至公。”(《病起荆江亭即事》诗之四)明代张养浩指出:“报国莫如荐贤”,“盖天下之事,非一人所能固知,亦非一人所能独成,必兼收众采,治理可望焉。”(《风宪忠告·荐举第六》)坚持公正用人,要求为政者要有爱才惜才之心,有豁达宽广的胸襟,不嫉贤妒能,不讨私人恩怨。正如管
仲所说“夫士有公天下之心,然后能举天下之贤。”(《管子·牧民》)周公“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脯”,萧何惜才追韩信,刘备“三顾茅庐”等,都体现了求贤若渴的美德。春秋时期晋国大夫祁奚荐贤,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光明磊落,举贤代己;宋代欧阳修在参与国家大政时,在同一札子中举荐与其有矛盾的吕公蒙、司马光、王安石三人出任宰相,这些都体现了政治家胸怀坦荡的气度和不计私怨的品格。坚持公正用人,要求为政者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孔子说过,“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汉代刘向、陆贾则认为:“国家之任贤而吉,任不肖而凶。”(《说苑·尊贤》)“仁者在位而仁者来,义士在朝而义至。”(《新语·思务》)唐太宗指出:“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知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贞观政要·择官》)元代金章宗指出:“察举官吏,必审真伪,使有才无行者不能觊觎,非道求进者加之纠劾,则奔竞之俗息,而廉耻可兴矣。”(《金史·章宗纪》)主张要让有才无德的人得不到晋升官职的希望,对钻营求官者要督查弹劾,以匡正用人风气。
四、不拘一格,广纳贤才
在选才视野上,封建统治者限于其历史地位和阶级局限性,当然优先着眼于皇亲国戚、王公贵族、文臣武将及他们的后裔。但为保其江山社稷,也尽力寻求精于用兵作战、长于经邦济世、能够治国安民的人才来为其效命。清代夏之蓉指出:“国家致治之本,首在得人,而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汲古篇·进书札子》)历代不少有作为的统治者如汉高祖、曹操、唐太宗等多次颁布“求贤令”、“举贤荐能诏”,要求从下层官吏、平民百姓乃至山野村夫、奴隶、俘虏中招募人才。例如姜尚、管仲、诸葛亮、韩信、陈平等名臣良将,都来自于布衣百姓。在选才途径和方法上,先秦主要靠举贤荐能。汉代开始实行察举和征辟,同时初设制科,由皇帝下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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