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答辩状参考范本
二审答辩状这种问题是在二审的时候所采取的法律文书,它保障二审人的法律权益也符合法律的效力,那么二审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呢 ?下面提供三篇二审答辩状范本,看完
你就知道怎么写二审内容相吻合。
如, 2010 年 12 月 9 日、 2011 年 1 月 9 日均是按照借条约定的 “6%” 的利率支付利息, 2011 年 4 月 12 日、 28 日、同年 9 月 23 日、 30 日由上诉人实际偿还本金。
同时结合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出具的收条内容也足以说明该借条上诉人是明知的。
虽然是第三人出具借条,但是借款人实际履行还款义务的,理应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
故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应由上诉人承担还款义务。
二、被上诉人与李 XX 不存在借贷关系,被上诉人出借给上诉人的借款并非投资,更不是所谓非法集资款。
被上诉人与李 XX 不存在借贷关系,被上诉人借款给上
诉人完全是基于对被上诉人及范 XX 的信任,二人身份均是国家公务员且含以 6%利率的诱惑。
被上诉人若是借款给李 XX,其完全没有必要让上诉人及
范 XX出具借条,而后又出现上诉人及范 XX偿还本金及利息的繁琐程序。
假设李 XX 借款事实成立,则具体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是
应该由李 XX来偿还的,而事实上均是由上诉人及范 XX来偿还该部分款项。
且借条也很明确借款人为王 XX(即上诉人 ) ,如果当时实际借款人为李 XX,排除范 XX 及被上诉人恶意串通陷害上诉人的话,事实上没有,该 “ 王 XX” 处应为 “
李 XX” 。
故被上诉人与李 XX不存在借贷关系。
上诉人将其款项转入李 XX 账户是上诉人获得收益或者是其他用途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二人之间的款项互转行为与被上诉人无关,其二人之间是否收益、如何操作、是何种性质的款项被上诉人均不知情,被上诉人更无法知道他们之间互转的款项为非法集资款,这同被上诉人借款给上诉人为得到高额利息的行为不相冲突。
即使是上诉人及李 XX 参与非法集资的违法活动,在被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 上诉人借款的名义为开办服装厂需要用钱 ) 也不能以此来成为上诉人不偿还被上诉人本金及利息的理由。
也不能因上诉人未获得相应利益或者为实现其其他目的而剥夺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偿还本金及借条约定的相应利息的权利。
至于上诉人与李 XX 的非法集资行为应由司法机关通过
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而不能把上诉人与李 XX 的违法行为的后果承担转嫁到被上诉人身上。
综上所述,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代理人 : 徐丰伟
XX年 X月 X日
二审答辩状范本【 3】
答辩人 ( 原审原告 ):AAA ,男, 19XX 年 X 月 4X 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 GGG村村民,现住该村。
答辩人就原审被告 GGG村民委员会上诉一案提出答辩如
下:
一、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第一项 “ 一审法院认定被
上诉人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的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
” ,答辩如下 :
首先,上诉人称 “ 被上诉人不是在上班时间,从事雇佣活动时受的伤 ”
二审答辩状参考范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