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O 八年八月十九日
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兴发集团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
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
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
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
2
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
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二 OO 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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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兴瑞公司”)
15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建设,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增强宜
昌精细化工园的整体竞争实力,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 3 亿元提供担保,以补充
离子膜烧碱项目建设资金。请予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兴瑞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神农架恒信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组成。公司注册地址:宜昌市
亭区长江路 29-6 号;法定代表:李国璋;注册资本 4 亿元,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30%,实收资本 8000 万元;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
产、销售。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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