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另眼相看,应敬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老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终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需把德育放在首位,培育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个老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此,老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化既要面对全体学生,又要敬重每个学生的特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进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化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别出心裁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当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化观念表达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当将改革和进展的思想观点表达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表达在培育学生成才之中。
学 吴家谟
通过对《老师法》的学习,我感受到老师职业的神圣和老师职业的荣耀。
《老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老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老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老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老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老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学问的相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相识到作为一名教化前线的老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老师法》不仅关心老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老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才能保证老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老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老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老师只是知法、遵守法律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老师法》的相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知道自己应担当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老师学习了《老师法》。通过学习《老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老师的义务,在教化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实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养和良好特性的培育,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同等、和谐、融洽、互相敬重的师生关系,关切每一个学生,敬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觉察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备,重视老师职业道德修养和特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老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明哲保身,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化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遵守法律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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