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1年度产业转移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落实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末位淘汰制度,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依照《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落实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末位淘汰制度。
2011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对象包括:
(一)实施产业跨市转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珠江三角洲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承接产业转移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所在地级市政府(即全省除第(一)款中6市外的其他15个地级市政府)。
(三)2011年底前经省政府同意认定的36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工作计划
(一)前期工作
《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于2011年7月启动了《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修订工作,先后四次征求了各地、各有关部门、机构和相关专家意见,形成考评办法修订稿并上报省政府审定。新修订的考评办法着力体现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省政协
“双转移”专题协商会最新精神,并充分考虑各地、各园区实际情况,切实提高考评工作的引导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2月底前完成)
。待省政府审定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后,抓紧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使各地、各部门充分了解新的考评办法,掌握相关的评分规则,以便做好考评相关工作。我委另将专门指派熟悉工作的同志,做好各地、各部门关于考评办法条款的咨询答复工作,指导各地、各园区做好迎接考评的准备。(4月上旬完成)
(二)考评组织
(下称省考评组)。省考评组由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省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有关部门、产业转移专家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派出的考核员组成,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省考评组成员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联系、落实。(4月上旬完成)
。省考评组拟分成9个小组,分别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外经贸厅牵头。考评分组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进行统筹。(4月上旬完成)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统计局
、安监局等部门分别落实并提供有关考核指标数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抓紧组织编制年度考核评分细则,经省考评组研讨通过后分发到各小组实施。(4月上旬完成)。
(三)考评
。省政府审定印发考评办法后,尽快下发开展考评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1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各项工作。(4月上旬完成)
。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按考评办法要求,完成2011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自评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收集各市市政府自评报告和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的辖区内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辅证材料。(4月中旬完成)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各考评小组集中开展各地、各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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