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期末复习题
中国法律思想史期末复习题
名词解释
春秋决狱
就是以孔子著?春秋?经的精神和义理,作为指导司法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准那么,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浙东学派
起源于宋代,兴旺于明清时期,其代表人物大多切性质,表达为:“以礼为法、礼外无法,法在礼中〞。
礼法分合的观念历程,从春秋中后期经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至明、清。
从春秋战国时期,秦朝法家产生,其特点;“礼法别离,独任法治〞。
〔2〕汉朝新儒家法思想产生,特点是:“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标志着中国古代主流法观念开始形成。
〔3〕隋唐主流法观念成熟。主流法观念特点:“礼主法辅,礼在法中,法外有礼〞。中国主流法观念经魏晋南北朝至隋最后成熟于隋唐延续至明清。
取法泰西与中西会通,自1840年鸦片战争经中华民国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
〔1〕取法泰西阶段,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戊戌变法1898年前夕。特点是学习西方是以“中法为体〞、“西法为用〞为原那么。
〔2〕中西会通,从戊戌变法1898年前夕至民国结束1949年。特点是学习西方以比拟全面、彻底地学习为原那么。
简述荀子法思想的体系及其地位
思想体系
荀子法思想就是礼法思想。他的德刑论原是礼法论的一个组成局部,其余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原那么和主张,以及有关“治人〞与“法治〞问题上的观点等等,实是礼法论的进一步展开。荀子所追求的是“王道政治〞,其纲领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他所重之“法〞乃是礼法之法,所尊之礼乃是礼法之礼。总起来说,荀子的礼法思想,从“性恶论〞、“化性起伪〞说出发,到“王道政治〞终结,形成一个自成体系的理论结构。
思想地位
进入秦的历史转折时代,荀子通过释礼为法、以礼率法、以礼兼法的创制探索,为统治集团,也为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提供了一个成功的选择。中国法思想和法文化终于走上了以儒家为主融合百家的道路,这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等等合力的结果,是历史的选择,是民族的选择。荀子礼法思想的历史功绩就在于及时顺应并指导了这种选择。荀子创造性的学术研究,是他成为先秦儒家思想及儒家法思想的终结者,又是封建正统思想及封建正统法思想的开拓者,成为标领时代思潮的思想大师。
简述商鞅法治论中实行法治的前提和国君推行法治的三要素是什么?
〔1〕“壹赏〞,即统一奖赏的标准。赏的重点是军功,赏的对象是有利于耕战和告奸的人。
〔2〕“壹刑〞,即统一刑罚标准。实现王权之下的“刑无等级“,实现在王法面前的刑罚平等。
〔3〕“壹教〞,即统一教育内容。统一教育内容,统一思想认识,取缔和打击不利于耕战及违背法令的思想言论。
2、国君推行法治的三要素是——“法、信、权〞
〔1〕“任法〞。即树立法律高于一切的权威,一切以法律为“权衡〞。
〔2〕“重信〞。即要求在执法上“信赏必罚〞,亦按照法令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从而取信于民。
〔3〕“权势独制〞。即君主要将权势集于一身。
简述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及其在中国法律思想上的地位
天人感应说
董仲舒继承和开展了思孟学派的“天人合一〞思想,并将“天〞描绘成有意志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创造者和最高主宰。“天〞之意志表现为:春气暖、秋气严、夏气乐、冬气哀,四时的运动也是“天〞的安排,感应到人,人从形体到精神都上应于天,人有喜、怒、哀、乐之容,天有春、夏、秋、冬之类。并进一步解释“君权神授〞,认为君主是“天〞在人间的全权代表,有代“天〞行使赏罚的权力。君主是世间最高立法者,具有一切美德和良法,所以,君主必须效法于天,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法天
〞的具体方法就是“法古〞——效法三代圣王。君主做得好,“天〞就会出现祥瑞予以奖赏,如果君主违背天意,“天〞就会降下灾难予以惩罚。
思想地位
董仲舒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在于他继承孔孟思想,并吸收了先秦阴阳五行、墨家、法家以及汉初黄老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儒学法律理论体系,成为先秦儒家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和开展。所以,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董仲舒对儒家法律思想的主流地位确实立奉献巨大。其法律思想体系有综合性的特征。
简述中国主流法观念特点、核心理念及其具体表达
1、特点:礼主法辅,礼在法中,法外有礼
2、核心理念
〔1〕礼主法辅
礼主法辅表现三个方面: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王霸并用三者结合。 德、礼、王道三者意义相通,泛指刑法和刑罚体系以外的一切道德习惯标准
调处劝诫及仁义教化的手段。刑、法、霸道三者意义相通,泛指刑事法律及刑罚威慑手段。二者互相依赖不可或缺,但以德礼、王道为主为本、法刑和霸道为辅为末。
〔2〕礼在法中
礼在法中表现为“以礼率法〞和“引礼入律〞两个方面。将礼的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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