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佛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按照镇党委、府和县环保局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铁佛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按照镇党委、府和县环保局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和强化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维护环境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科学,分级管理,处置有力,资源整合。
本预案适用于在生产、仓储、运输过程中及毗邻乡镇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一是水污染事故,包括各类重金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水体污染事故;二是大气污染事故,各类危害人体健康的气体污染事故;三是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丢弃、被盗、失控;四是危险化学品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是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由镇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各应急处置联动责任单位、应急救援专业部门、应急保障相关单位、协助处置的相关单位、事故所在地的村居参与现场的应急处置。
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联动中心。设在派出所,是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组织联动村、单位对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应急联动单位。消防、卫生、安监、公安、村建、交通、水务、等部门以及各村委会,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3.预测、预警
镇环境整治办平时做好对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工作,配备添置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建立监测预报网点、逐步完善监测网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研究,及时做出预报,重要信息立即报送区应急委。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中长期统计、评估、研究和预测能力,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咨询建议。
村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镇应急联动单位在组织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各应急联动单位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在一个小时内由镇向县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对于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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