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力祥法务字第 号
山西力祥律师事务所
法务外包协议书
(标准型)
(200 )力祥法务字第 号
山西力祥律师事务所
法务外包协议书
(标准型)
甲方:
乙方:
为帮助企业把有限的精力从不直接创造利润的部门和工作中解脱出来,突出盈利主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降低管理成本,更合理搭配专业人员,保护商业秘密,甲方将企业法律事务职能外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指派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承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法律事务的主办律师,指派 担任甲方法律事务的法务主管,
指派 担任甲方法律事务的法务专员。
二、乙方法务人员进行业务活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三、乙方法务人员的工作内容:
1、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合同管理制度;
2、对客户业务经营及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3、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文件,如协议、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等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 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8、定期上门服务;
9、应企业要求,通过集中授课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员工作基本法律培训1次;
10、对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个人和家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简单咨询意见。
四、乙方法务人员进行工作时,甲方应给予方便和配合(提供办公厂所,交通工具,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等)
五、法务人员工作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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