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合同立法现状及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docx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合同立法现状及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docx[合同立法现状及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 ]口头形式的合
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形式对于合同的效力,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法律文化之下,有着不同的影响, 而究竟怎样的合同形式更适合我国立法, 应当更具体地加以的合同,该法的订立旨在防止欺诈, 而对其条文和实质批判与否定却不绝于耳,人们认为它实际上是鼓励了欺诈行为。因此,在其施行将近三个世纪之后颁布的《法律改革合同强制执行法》 ,废止了该法的大部分条文,仅对不动产合同和赠与合同做出了书面形式的要求。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合同法除了保障、防范风险这一目标,更加重视交易简便和迅捷这一原则,所以,对合同形式的约束也逐渐放缓。
(四)合同形式效力问题的学说及评析
学界关于合同形式效力观点大致如下: 。这个观点
认为,合同的形式是判断其是否生效的要件,例如我国《合同法》中
关于商业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要式合同的规定。
。这一观点认为,合同是否生效不以形式来判断,无论有没
有以固定形式订立,合同都可以成立。但若第三人主张合同尚未成立,
不能予以对抗,即合同的法定形式只具有对抗效力。 。
这个观点普遍出现于法国为主的部分大陆法系国家, 其认为,合同的
形式相当于支持其成立的证据, 是该合同在司法过程中能否被强制执
行的依据。 。这一观点主要主张是,一个不具备法定形
式的合同效力,应当探究立法的本义来确定。笔者认为,随着市场经
济和商品交易的蓬勃发展,民事立法绝不能单一地保护某一类法益,
必然要兼顾多方面以综合考虑。因此,上述观点中, “区分要件说 ”这
一立法体例更为妥当。
二、合同形式立法模式分析
合同的形式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法律的理念引导之下, 会表现出不
同的效力。笔者就合同形式自由主义与合同形式法定主义这两项看似相互对立的两项原则加以介绍与分析。
(一)合同形式自由原则
在现代民法领域, 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是许多国家合同立法的原则,因为合同法是私法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形式自由是私法自治的体现,应允许人依照意愿来塑造民事法律关系。 首先,当事人签订合同无需遵循特定形式; 其次,当事人可以依照自由意志来决定合同的具体形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合同意思自治体现了以下两个重要的私法价值:首先,这体现了民法的人文主义关怀。从合同法历史沿革来看,契约形式自由的理论基础是人文主义哲学思想中的自由意志理论。每一个人都有权利独立地参与订立契约, 这样的自由正是人文主义所倡导的, 是天赋人权与意思自治在契约上的表现。 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合同形式自由原则体现着对主体行为能力的肯定, 对理性的肯定,是对于人性的尊重,也就是一种人文主义关怀的态度。 其次,自由的合同形式,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便捷。法律若是限制合同形式法定的规定,或多或少会影响到交易便利,因此,只有放宽对于合同形式的要求, 减少当事人双方的缔约成本, 才能够满足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对于效率的要求。
(二)合同形式法定原则的意义与作用

[合同立法现状及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陶小豆
  • 文件大小14 KB
  • 时间2022-02-19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