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 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 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
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 管理,,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 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 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 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 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 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 3
算与报销的IT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 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 全部流程都在ERP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 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 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 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
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 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 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 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
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 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 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 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22年6月份深圳财政局会 4
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 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 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
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 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0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 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22年11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 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 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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