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林场林地被侵占情况的汇报
关于 ** 青** 林场林地被侵占情况的汇报
根据自治区林业局桂林营发 [20XX 年]21 号文 “关于开展国有
林场林地被侵占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我场组织人员
关于我林场林地被侵占情况的汇报
关于 ** 青** 林场林地被侵占情况的汇报
根据自治区林业局桂林营发 [20XX 年]21 号文 “关于开展国有
林场林地被侵占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我场组织人员于 20XX 年
5 月 14 日至 29 日,对我场林地被侵占情况开展全面的调查;现
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1、 我场林地被侵占情况
我场建于 1955 年 3 月,经营总面积为 万亩。 1988 年
经**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稳权发证, 同时我场对侵占林地
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插花造林进行征收及签订协议限期“砍
树还山 ”等。林地权属清楚, 至 1999 年基本没有林地被侵占行为
发生。林区处于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但是自 20XX 年以后,特别是近几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 农村群众对林地的需求迫切而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致使我场的林地被侵占现象十分严重,个别单位及林区周边群众侵占我场林地之风愈演愈烈。
据此次调查统计,目前我场林地被侵占面积累计为 7654 亩,林地被侵占面积占我场经营总面积的 %,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
2、 产生林地被侵占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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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区群众利用我场林地内水源林属林场与林区村屯群众
双重管理的不利因素, 砍伐成片水源林进行毁林造林。 我场是一
个用材林和生态公益林混合的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 万
亩,占经营总面积的 26%。1988 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在稳权发证
时,生态公益林的权属为我场所有, 在管理上由林场与村屯群众
共同管理。 由于生态公益林涉及面较广, 自治县将我场的生态公益林列为县级公益林上报。 得不到上级的资金补贴, 经费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是当前生态公益林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而林区群众也认为: 有权进行管理就有权使用和砍树造林, 这种错误的认识是造成国有林地被侵占的一个主要原因。
2、林区群众在我场已造成林的林地边缘开荒造林,这是当
前比较严重的情形之一。规模小、数量多、涉及广、隐蔽性强、
处理难度大是这类型的特点。 林区群众利用我场已造成林的林地
边缘的一些零星空地,先是全垦开荒种植上一些农作物后造林,
成活率、保存率高,成林快。形成事实后便趁机在林地内挖沟界
蚕食林地, 发展到冒认国有林场的林木。 尽管我场的经营土地得
到自治县人民政府确权,但仍有部分群众遗留着所谓 “祖宗山 ”的
思想观念,并公然置法律于不顾,蚕食国有林地。造成我场林区
管理工作出现混乱局面。已经直接影响到我场的经济发展。
3、国家项目建设特别是自治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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