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说(中)——现代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之新剑桥学派
第一节新剑桥学派的形成
第二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第三节、新剑桥学派的理论特征
第四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经济理论
第五节、新剑桥学派的政策主张
第六节、新剑桥学派经济思想评说
第一节新剑桥学派的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十年内,凯恩斯的信徒们对凯恩斯理论做了许多补充和发展,他们认为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存在着两个主要的缺陷,即缺乏微观经济理论的基础和长期动态的分析,于是都力图从凯恩斯的基本理论出发来弥补其理论缺陷。他们一般是从凯恩斯的收入决定论(国民收入=消费+投资)出发,基本上沿着消费理论和投资理论进行的。形成两个流派: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综合派。前者在英国伦敦的剑桥(凯恩斯主义的发源地),以凯恩斯的学生和门徒琼·罗宾逊夫人、斯拉法、卡尔多等人为代表;后者在美国的麻省剑桥,以萨谬尔森、索洛和托宾等人为代表。由于两个派系对凯恩斯理论的理解存在着深刻的意见分歧,爆发了一场持续十年的长期论战,被称为“两个剑桥之争”。
第一节新剑桥学派的形成
凯恩斯在《通论》中一方面力求“摆脱传统的想法和说法”,另一方面又认为:“设实行管理以后,总产量与充分就业下总产量相差不远,则从这点开始,经典学派理论还是对的。”英国凯恩斯主义根据前一论述,认为凯恩斯经济理论与传统经济理论是相脱离的,主张与之进一步决裂;而美国凯恩斯主义则根据后一论断,力图将凯恩斯理论与新古典经济学相融合。这两派都以凯恩斯自居,并且互相攻击和责难。在这场论证中,英国凯恩斯学派逐渐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被称为新剑桥学派。之所以称为“新剑桥学派”,是因为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都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在理论上又宣称与以马歇尔为代表的剑桥学派的新古典理论彻底决裂,所以被称为新剑桥学派。
第二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一、琼·罗宾逊(1903——1983):《不完全竞争经济学》(1933);《就业理论引论》、《就业理论文集》(1937);《资本积累论》(1956)、《经济增长论文集》(1962);《现代经济学导论》(1973)
二、皮罗·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1960 )。
三、尼古拉斯·卡尔多:《充分就业的国内与国际衡量》(1949)、《支出税》(1955)、《可选择的分配理论》(1956)、《价值与分配论文集》(1960)、《经济稳定与增长论文集》(1960)、《货币主义的灾难》(1982)、《撒切尔夫人的经济后果》(1983)。
第三节、新剑桥学派的理论特征
一、从总量分析到结构分析的转变
二、从均衡分析到历史分析的转变
三、反对折衷主义,主张经济理论的统一性
四、新剑桥学派的理论核心是收入分配理论
一、从总量分析到结构分析的转变
新剑桥学派认为:凯恩斯的总量分析有两个前提:
第一,社会要实现充分就业,客观上就必须使生产能力和劳动力在结构上与整个经济的具体需求相一致。如果把社会生产分为投资品生产和消费品生产部门,那么,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使生产能力用于投资品和消费品生产的比例适当。这一前提可称为“产业结构前提”。它说明,只有当产业结构合理时,充分就业才有可能实现,也方能持久。
第二,总量分析还假定“消费对投资的特殊比例”。但是,在已定的总收入下,消费水平决定于收入在消费者之间的分配,而这种分配又取决于财富在居民之间的分配、利润对工资的比率、商品的相对价格和税收制度等。这一前提可称为“分配结构前提”。
二、从均衡分析到历史分析的转变
新剑桥学派坚决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均衡分析方法,注重经济生活中的预期、不确定性、历史演变和制度分析因素等对于经济运行和经济活动后果的确定性作用,主张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加紧时间因素来考察现实经济问题。
琼·罗宾逊认为,“《通论》的主要论点是打破均衡的束缚,并考虑现实生活的特性——昨天和明天的区别。就这个世界和现在来说,过去是不能招回的,未来是不能确定的。”凯恩斯革命的要点是:在于从均衡观到历史观的转变;在于从理性选择原理到以推测或惯例为基础的决策问题的转变。
三、反对折衷主义,主张经济理论的统一性
新剑桥学派认为:马歇尔和凯恩斯的观点无法协调综合。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派用新古典的生产函数分析和市场均衡分析去弥补凯恩斯经济学没有微观理论的空白,实质上是偷偷地回到凯恩斯以前的市场均衡论的传统上去了。这不仅破坏了凯恩斯理论体系本身的统一性,而且也庸俗化了凯恩斯理论。
新剑桥学派强调凯恩斯经济理论体系的统一性,认为作为一种宏观的经济理论,他所缺乏的只是价值论和分配理论的研究。研究价值理论,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客观的、物质的基础,而不能把价值视为“主观的”概念。分配理论和价值理论是紧密相联的,对分配理论的研究必须以价值理论的分析为基础。
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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