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梁子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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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和运行规律,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并由此奠定了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类经济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e”、“exchangevalue”来表示它们。换句话说,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与价值问题直接相关的,实际上有三个概念,其中,“价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中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交换价值”概念指的是商品价值在社会交换过程中的表现形式,它们都是经济学领域的概念;而“使用价值”概念则不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只有“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才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value”),而且是活劳动,不是物化劳动,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价值实体是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一尺度;从价值量的变化规律来看,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成正比,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归根到底是由劳动量的变化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改变,并不直接改变商品的价值量,而仅仅是改变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影响单位商品的价值量。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二、关于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劳动要形成价值,光靠劳动自身还不行。如果只有劳动而不具有诸如土地、机器、原材料等物质生产要素,无论如何是生产不出商品来的。没有商品,自然也无价值可言。关于产品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明确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作为产品的生产过程,“劳动过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胁”“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可见,在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是产品的生产要素,这是马克思关于生产要素的基本观点。
近年来,有人认为,生产的过程是一个由活劳动与物质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劳动与资本彼此之间谁也离不开谁,因此,不能说剩余劳动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尤其在今天,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物化劳动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观地、科学地、正确地认识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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