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2022年工伤保险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工伤保险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工伤保险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常政办发﹝20xx)1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我市市区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等形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在我市市区工商登记注册的从事商贸、餐饮、旅店等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短期使用的农民工可以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
本办法所称短期使用的农民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离开农村居住地且非本市户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非我市市区建筑业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建筑施工项目期限)的劳动者。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实行“总量包干、定额征收、动态实名”的参保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按照实际用工情况,确定参保人数、参保周期和参保人员名单,一次性缴清所有参保人员一个参保周期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参保单位在一个参保周期内,可以等量置换参保人员,也可以增加参保人数,需要增加参保人数的,由用人单位提供新增参保人员名单,按照增加的人数、参保周期的剩余保期、每人每月缴费标准,补缴工伤保险费,剩余保期不满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缴费期限。
建筑业用人单位暂按每人每月12元、服务业用人单位暂按每人每月6元的标准定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一个缴费周期暂为6个月,对非我市市区建筑业用人单位可按建筑施工项目期限确定一个缴费周期。
定额缴费标准、缴费周期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参保条件的建筑业用人单位、服务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并一次性缴清一个缴费周期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所报送参保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参保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建筑业、服务业用人单位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执行。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涉及本人工资的,按照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

2022年工伤保险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maxdoer
  • 文件大小21 KB
  • 时间2022-02-2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