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社区协办员
1、审核材料,在《参保登
记表》上加盖公章。
2、每月10日前上报
复审材料。
1、审核参保人员相关资料。
2、在《参保登记表》上签
字,并加盖社区公章。
3、每月5日前上报材料。
1、复核材料,在《参保登
记表》上加盖公章。
2、核对街道社保所录入的
参保信息。
3、每月15日前上报材料
图一:参保登记业务流程图
街道社保所
区级居保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
和复印件
《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复
印件和花名册等材料
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参保登记表》
等材料
填写《参保登记表》,
并签字、留指纹确认。
单位
工作事项
提供资料
参保人员信息汇总表、《参保登记表》
等材料
市居保中心
复审材料。
参保人员
街道社保所
1、将未缴费人员名单反馈给社区协办员
图二:保险费收缴业务流程图
身份证原件
1、办理参保或变更登记次月20日前到指定
金融机构领取银行存折。
2、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保费存入缴费存折。
单位
工作事项
提供资料
社区协办员
1、对城乡居民进行缴费提示
1、每月20日前将新增、需更换银行存折人员
信息提交指定金融机构代办存折。
2、每月15日向银行提供扣款明细信息。
3、核对代办银行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资金
到账凭证等。核对无误,计入城乡居民个人
账户。
市居保中心
区级居保
1、将未缴费人员名单反馈给街道社保所
参保人员
社区协办员
1、每月查询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的
《通知表》交社区协办员。
2、审核当月收到的材料。
3、每月8日前将符合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
区级经办机构
1、通知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办理手续
2、审核参保人员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无误后每月5日前将
收集的资料报街道社保所。
1、复核相关材料,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2、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
3、组织实施每年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
4、组织待遇领取资格公示,接受举报、实施监督。
图三:待遇支付业务流程图
街道社保所
市居保中心
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待遇领取人员材料
《申请表》及初审材料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
《待遇申请表》,并签字。
单位
工作事项
提供资料
区级居保
1、对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资料再次确认。
2、确认未享受其它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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