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
学籍管理
入学与注册 P38
1、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2、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3、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应及时请假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假或请假后逾期未注册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情况,大二大三学费较高,大四较少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补考和重修管理规定 P88
一、补考
1、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考核,安排课程结束后的正常考试〔下称正考〕和补考各一次,该类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时同时准备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份试卷,其中一份用作学生的补考试卷。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补考:
(1) 旷考或未取得课程考试资格的;
(2) 考试作弊的。
3、补考原那么上在课程开出的下一学期正式行课前一周内进行,补考的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的安排,和正考安排方法相同。
4、学生补考成绩合格,学籍档案中成绩记载为D,。
5、公共体育课、实验及实践环节以及任选课程不安排补考。
修读该类课程的不及格学生应重修。其中,任选课程不及格学生可另选课程修读。
二、缓考
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考核中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该类课程的正常补考。考试成绩合格者,按正常考试成绩记载;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者,该课程应予重修。
实行该方法前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应于课程开出的最近学期参加正考。未参加正考者不再参加补考,该课程应予重修。
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的补考及任选课程不办理缓考。
三、重修
1、已选课重修的学生,可参加重修课程的正考和补考。重修课程考核合格者按实际分数记载成绩和绩点,考核不合格者按已取得的最高成绩记载。
2、毕业班学生在标准修业期最后一学期不参加课程重修。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申请重修课程免修,手续完善后,直接参加当学期其他年级、专业开出的相同课程考试。
3、学生重修应按课程学分缴纳学费。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B学分培养方案 P106
第三条 B学分体系分为必修学分和任选学分。必修学分共10学分,包括?平安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开展与就业指导1?、?大学生职业开展与就业指导2?各1学分;军训〔含军事理论课教学〕3学分;;。?入学教育?是B学分必修课程,但不占学分。任选学分为3学分,可从
“科技创新〞“素质拓展〔含文峰女子学堂等开设的素质教育课程〕〞“技能培训〞总计9学分中任意选择完成,学期不限。
奖励与惩罚
奖助学金评定实施方法〔试行〕 P129
第三条 综合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根据当年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下达我校的名额,按比例划分到各学院;奖励金额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5000元/;
%,奖励3000元/;
%,奖励1000元/;
%,奖励500元/。
〔四〕郭长波奖学金:每年评选本科生和研究生30人,奖励5000元/。
〔五〕春华秋实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励8000元/。
第四条 企业奖学金
〔一〕长飞奖学金:评选本科生2人,奖励8000元/。
〔二〕动感地带奖学金:评选15人,奖励3000元/。
〔三〕联通奖学金:评选30人,奖励1000元/。
〔四〕通鼎奖学金:评选40人,奖励3000-4000元/。
〔五〕中天科技奖学金:评选本科生27人,奖励3000元/。
〔六〕南都奖学金:评选本科生20人,奖励3000元/。
〔七〕代小权奖学金:评选本科生20人,奖励5000元/。
〔八〕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评选本科生60人,奖励2000元/。
〔九〕西山科技奖〔助〕学金: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3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6名,奖励2000元/。
三等奖9名,奖励1000元/。
:一等2名,资助3000元/。
二等4名,资助2000元/。
三等6名,资助1000元/。
〔十〕中加工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20人,奖励5000元/。
企业奖学金根据当年企业在校设立奖学金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第五条 单项奖学金
重庆邮电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评优实施方法 P137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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