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贾川乡学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运送制度(本制度经2013年10月31日教代会讨论通过)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清水县贾川乡学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运送制度一、学校所需营养餐由签约的供货商负责运送学校,确保营养餐在运送中的一切安全。二、营养餐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验收、双方签字,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运作,不得委托他人或者雇用未经审查合格的人员运送。三、营养餐按招标要求运送,不得提前、推后运送。四、必须使用安全的运输车辆,若遇冰雪暴雨等特殊天气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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