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合同要点计划.docx审察合同重点计划
审察合同重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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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察合同重点计划
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审察重点
合同审察“八大体点”
一、审主体
签约过程中,公司常常更重视合同内容,而执行了质物交托的法定手续。
5、审察合同两方当事人能否在合同上的 名称、署名或盖印 。
1)合同中的称号前后不一致(若有时是甲乙方,有时又是买卖方等等需一致)——一定改正;
2)合同附件上写的名称与合同中提到的附件名称不一致——一定改正;
3)合同中甲、乙两方单位名称与所加盖的印章单位名称不一致——一定改正;
4)合同签订单位非独立法人——一定改正;
5)合同内有手动改正处——若有改正一定两方在改正处盖印确认(合同的金额、付款方式、数目、签订地等处不可以够手改)
( 6)合同内两方未署名,对方单位盖印不清楚——合同内甲乙两方均须署名,对方单位盖印一定清楚( ISO9000 要求)
( 7)项目经理及合同签订人非同方职工——一定改正;项目经理及合同签订人一定为同方职工;
五、审文字
审察合同时,应付合同底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以致每一个标点切合都认真斟酌、频频斟
酌。确立合同中能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实时纠正简单惹起误会、产生歧
义的语词,保证合同的文字表述正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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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审察重点
六、审意思
审意思,看意思表示能否真切,能否由于信息的传达发生歪曲或衰竭,要认识合同当事人的最真切的想
法,看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能否失真。
七、审效劳
合同的效劳问题是审察合同中的重点,详尽剖析以下:
1、 波及到合同无效的法律条款:
《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况,
第五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骗、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伤害国家利益;
(二)歹意串联,伤害国家、集体或许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
(四)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犯法律、行政法例的强迫性规定。
《民法》第五十八条【无效民事行为】以下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可以独立实行的;
(三)一方以欺骗、威迫的手段或许乘虚而入,使对方在违反真切意思的状况下所为的;
(四)歹意串联,伤害国家、集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犯法律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犯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的。
以上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
在审察合同时,应认真剖析合同所波及的法律关系,判断能否存在以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并认真剖析合同无效状况下产生的法律结果。
2、注意审察合同的主体。 主体的行为能力能够决定合同的效劳。对于特别行业的主体,要审察其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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