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分区规划设计任务书
烟台市规划局莱山分局
二O一三年五月
一、规划背景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东部,东连威海,西接潍坊,西南与青岛毗邻,濒临渤海和黄海,与日本和朝鲜半岛隔海相望,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以及东亚地区国际性港城、商城、旅游城。烟台依山傍海,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我国北方著名的旅游避暑和休闲度假胜地。
本次规划任务为烟台市莱山区分区规划。莱山区,地处黄海之滨,与辽东半岛、韩国、日本隔海相望。成立于1994年,是烟台市的行政中心。位于烟台市区东部,北、西与芝罘区毗连,东接高新区,南接牟平区。辖黄海、初家、滨海、莱山、解甲庄、院格庄6个街道办事处及莱山经济开发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工作布署,烟台市规划局正在组织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烟台将进入城市快速发展时期,一方面建设大城市需要进一步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而莱山将会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另一方面,随着青烟威荣城际铁路的建成,为莱山发展提供了对外交通的支撑。
莱山区因为长期没有系统的分区规划,以致于辖区内的控规编制以及众多建设项目没有有效的规划依据,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自由裁量权较大。本次分区规划的编制,力求通过强制性内容控制,确保整个莱山区的环境品质和建设质量,实现总体规划的定位目标。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莱山区辖区全部用地:东至海岸线及高新区区界,西至夹河,北至迎宾路,南至牟平区区界。总规划面积约为283平方公里,具体见规划范围图示。
规划的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远期为2015~2020年
三、设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及实施细则
(三)《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四)《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六)《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七)《烟台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八)其他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各种专项、专业规划
四、规划设计目标
结合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该区域的区位优势,合理利用区域内的土地和景观资源,根据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确定功能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区域价值,使该区域成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促进莱山区乃至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共赢。
五、规划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从烟台城市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结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和
城市更新发展的需求,完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和城市景观,形成高效、便捷、宜人的城市中心区。
(二)统筹兼顾原则。注重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衔接,实现与周边地区的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注重与周边其他城区的衔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充分重视规划区域与城市的肌理关系,注重规划区城市景观与山体、大海的呼应与融合,从而创造一个有机、协调的城市环境。
(三)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外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条件的优势和限制,合理进行分区、分片控制,根据实际要求制定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达到“定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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