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把关的方法,召开了举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举荐,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审核同意;各级劳模评比表彰工作机构就举荐人选征求了有关部门的看法;各地分别召开县(市、区)长办公会、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州)长办公会和市(州)委常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各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对举荐人选进行仔细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省劳动模范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举荐人选396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318名(机动2名),农业劳模人选78名(机动2名);报送备份人选9名。
二、领导小组审查状况
(一)审查把握的原则。为了确保省劳模安排名额以及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按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了审核调整: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规定的安排指标和各类人选比例,超报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坚持向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教人员倾斜,严格限制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比例。二是把好荣誉台阶关。对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要求必需是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或相当级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一线职工、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夫工、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农夫等举荐人选可适当放宽荣誉台阶。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省劳模评比表彰领导小组依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根据岱梨副省长重要批示和元江副秘书长的详细要求,先后分别两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对各地、各单位举荐人选进行了审查。随后,组成6个考查组,分别由省人社厅、省委财经办(农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对举荐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了考查。
(三)各类人选的比例。在396名举荐人选中,职工人选318名,农业人选78名。
职工人选中,企业职工1101名,%,符合企业职工不少于规定举荐名额总数47%的要求。其中,企业负责人45名,%,基本符合不超过22%的要求;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含农夫工11名),%,符合不低于56%的比例。机关事业单位119名,%;其中处级干部15名,%,符合20%以内的比例;科教人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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