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GB15934-2008替代GB15934-认证标志(3C标志) 实施方案
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GB15934-2008替代GB15934-1996
认证标志(3C标志) 实施方案
3C认证证书变更申请(国家标准换版)指南: .html
一、标准换版的原则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6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GB15934-2008标准或者GB15934-1996申请认证,自2009年6月1日起,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经确认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0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橡皮绝缘电缆等产品分别已取得新版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线组件产品,无需进行补充差异试验,经确认后直接按GB15934-2008标准换发认证证书。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橡皮绝缘电缆等产品尚未取得新版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线组件产品,需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橡皮绝缘电缆等产品分别补做差异项目试验,检测合格后对相应电线组件产品按GB15934-2008换发认证证书。
3、新版标准已明确覆盖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中的“互连电线组件”产品,-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第二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连耦合器》标准(原互连电线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以下简称原适用标准)中移出。因此,“互连电线组件”产品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6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原适用标准申请认证;自2009年6月1日起,“互连电线组件”应使用新版标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同时,“互连电线组件”适用的实施规则由《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实施规则》(CA-01C-006)更改为《电线组件实施规则》(CA-01C-001)。
对于已按原适用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互连电线组件”产品,原适用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标准实施的全项目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原适用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0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4、新版标准仅规定了“一拖一”形式的电线组件,旧版标准中所涉及“一拖二”形式的电线组件已从标准中移出,该类产品对应的国家标准已被列入相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计划,其制定工作正在开展之中。“一拖二”形式的电线组件暂停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认证要求待对应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另行通知。
5、对于以“EE)证书”认证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则须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全项目型式试验。
注:申请人如在2009年6月1日前按旧版标准申请认证,应考虑认证的样品型式试验、工厂审查、不合格整改以及合格评定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建议申请人尽量按新版标准申请认证,以免在2009年6月1日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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