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这本书的读后感
篇一:洞穴奇案读后感
“洞穴奇案”读后漫谈
法律硕士11级1班Jessica
《洞穴奇案》作为法理学的经典著作,在阅读的过程中使人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这本书无疑引发了我对法律、哲学、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关没能形成确定无疑的意见,也许这也正是这本书的令人回味无穷之处。
篇二:洞穴奇案读后感 谭治
[洞穴奇案读后感 谭治]
读罢此书,不由长长吁出一口气,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洞穴奇案读后感 谭治。一个虚拟的案例竟会引发出如此多的观点,让我不禁深深的陷入其中,领略着法律的那无尽的魅力,让仍在法律门口徘徊的我深深为之折服,经受了一次不小的震撼。
全书的十四个观点从数量上看的确不多,但是其中却囊括了成千上万人的看法,当我抱着自己的观点,兴致勃勃去探索书中的法律真谛时,却发现书中一些法官的观点,推理,逻辑无情的质疑着我的观点;随着阅读的深入,经过自己仔细的推敲,惊喜的发现某个法官证词的漏洞,然而,很快就发现,这个漏洞早已存在于另一个法官的观点中,也正印证了在读此书之前听到的一句话“你对此案例的所有看法都会在法官的观点之中”。这种从失望到希望再到失望的感觉让我体会得淋漓尽致、
再说说自己的观点吧,阅读了这些法官的陈词之后,我依然坚持了自己最初的观点,就是被告四人应该维持有罪判决,并应予立即执行。当然这是基于一个法科学生的立场而提出的,如果我不是一个懂法的人,我也会对被告四人给予同情,认为他们不应被判处死刑。然而,一个法律人或者说是未来的法律人,其思维方式必是与“非法人”不同的,这个相异之处就在于我们遇事是运用法律思维去判断此事的是非,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某事的合法性,这个“法”就是白纸黑字,被所有人所接受的法律条文,而不是某些法官所谓的立法精神,因为那是无法准确把握的,没有一个足以使所有人信服的标准,读后感《洞穴奇案读后感 谭治》。现在我们都尝试着用法律思维去分析这个问题,那我们很容易的就发现,被告四人是不存在合法性基础的,其“故意杀人”的事实是毫无瑕疵的,如此而言,该案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了,至于其背后那复杂的事件起因以及情有可原的客观事实,就不应属于法律思维所考虑的范围了,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只需要遵从法律,排除其他任何的干扰,不能把自己的清感因素加入进去,这不也正是司法独立,公正客观的要求吗?当然,该案若从除法律以外的视角去看,的确有很多不必处死四人的缘由,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既然制定出来,每个人就应无条件遵守,不允许有例外。如果仅是为了多数人的生存权,就不得不牺牲少数人的生命,我想这也不是法律所提倡的人人平等精神吧。还有一点,被杀的那人在最后时刻反悔,却依然未能逃脱被谋杀的命运,这也值得每个人深思・・・・・・
篇三:石花洞观后感
石花洞观后感
伴随着洞内的凉意,洞内导游就告诉我们一个喜讯,石花洞已探明有八层,平时只对外开发三层,而今天我们有幸可以进入到第四层去参观。本来已经欢喜的我们,听她这么一说,个个都乐颠了。都说景色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但是,石花洞肯定是例外,因她的奇与美,肯定不是我们听来的,而是看到的。洞内处处有惊奇,处处是美景,其中最让人难忘的肯定是那六大奇观。如果进入第一层“蓬莱仙境”看见的“瑶池石莲”已经让我们觉得神奇的话,那么第二层“神州胜景”,绝对让我们只能张大嘴惊叹了,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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