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宜昌市建筑规划规定
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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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那么
为加强城乡规划的标准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规定。
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扩大用地进行调整、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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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项 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所占比重
〔%〕
人均面积
〔m2/人〕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
公顷
▲
—
—
1、居住区用地〔R〕
公顷
▲
100
▲
①住宅用地
公顷
▲
▲
▲
②公建用地
公顷
▲
▲
▲
③道路用地
公顷
▲
▲
▲
④公共绿地
公顷
▲
▲
▲
2、其它用地〔E〕
公顷
▲
—
—
居住户〔套〕数
户〔套〕
▲
—
—
居住人数
人
▲
—
—
户均人口
人/户
△
—
—
总建筑面积
万m2
▲
—
—
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
万m2
▲
100
▲
①住宅建筑面积
万m2
▲
▲
▲
②公建面积
万m2
▲
▲
▲
2、其它建筑面积
万m2
△
—
—
住宅平均层数
层
▲
—
—
高层住宅比例
%
▲
—
—
中高层住宅比例
%
▲
—
—
人口毛密度
人/公顷
▲
—
—
人口净密度
人/公顷
△
—
—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套/公顷
△
—
—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套/公顷
▲
—
—
住宅面积毛密度
万m2/公顷
△
—
—
住宅面积净密度〔住宅容积率〕
万m2/公顷
▲
—
—
居住区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
万m2/公顷
▲
—
—
住宅建筑净密度
%
△
—
—
总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拆建比
—
△
—
—
停车率
%
▲
—
—
停车位
辆
▲
—
—
地面停车率
%
▲
—
—
地面停车位
辆
▲
—
—
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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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 公用设施用地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农村地区的建设,因拆迁安置需要等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到达以上规定面积。
,建筑朝向以南偏西15度至南偏东15度为宜。
、小区、组团的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的强制性指标,必须符合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假设干意见?〔建住房[2022]165号〕的有关要求。
5. 工业、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M〕,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严格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工业用地原那么上分类至中类〔即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工地〕,不再细分。
:
〔一〕发生地震断层的地区;
〔二〕泥石流、滑坡、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三〕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
〔四〕爆破危险范围内;
〔五〕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六〕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
〔七〕国家规定的风景区及森林和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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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九〕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播送、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
〔十〕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Ⅲ级膨胀土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
(十一)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
,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不得布置在城市上游地区。
,不应设置在太平溪至虎牙滩长江两岸。
,应注重产业集聚,符合集中有序、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节约用地的原那么;
、快捷地进入区域货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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