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值班及就寝查铺工作补充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寝查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值班及就寝查铺工作补充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寝查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气,促进良好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值班工作组织
第二条 值班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各系〔院〕参加。值班人员由学生处相关人员、各系〔院〕辅导员组成。
第三条 各系〔院〕要将公寓值班工作纳入对辅导员的管理考核,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组织落实值班人员,保证各公寓每天至少一人值班。
第四条 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值班人员并通知各系〔院〕,并向全院公布。
第三章 值班时间和地点
第五条 学院学生公寓固定安排辅导员值班,按每学期校历规定的学生在校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晚21:00至次日7:30。
第六条 学生公寓值班除正常的专人值班外,可根据开学、放假、新生报到等重点学生管理时期的需要,临时安排辅导员全天候值班。
第七条 辅导员值班要在公寓指定的辅导员值班室,除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外,原则上不得离开岗位。每天晚上9:40准时到学生处办公室签到。
第四章 值班工作职责
第八条 值班辅导员主要负责抽查学生就寝情况、接受学生来访、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协助相关系〔院〕做好住宿学生的管理,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第九条 值班辅导员在值班期间具有调度学生工作的权利。遇紧急情况,可直接要求有关系〔院〕领导及辅导员立即到校处理学生突发问题,并对各系〔院〕执行情况做好记录。
第十条 辅导员值班要按时到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于次日上午8:00向学生处反馈值班情况。
第五章 学生就寝查铺工作规定
第十一条 学生就寝查铺工作以系〔院〕为主,采取本系辅导员带领学生干部检查、各宿舍自查方式进行。带班辅导员负责学生就寝查铺的检查及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理,值班辅导员负责学生就寝秩序的抽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十二条 周一至周日晚学生必须在校住宿,每天均要开展就寝查铺工作。当晚未在宿舍住宿,无特殊情况且无请假条者一律视为夜不归宿。凡夜不归宿的学生,检查人员必须当晚向各相关系〔院〕辅导员通报情况,并记录通报情况。相关辅导员必须当晚调查落实具体情况,追踪学生去向,并通知学生家长,按照《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寝查铺规定》进行处分,于次日上午9:00前将书面处理意见交至学生处。
第十三条 周五、周六回家住宿的市内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说明,经辅导员核实、系部批准后,办理长假手续。办理长假手续后,周五周六及其它节假日安全,由家长负责。非南阳市学生、未办理外宿手续的学生,无论何时外宿〔回家〕,均须通过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后,确定是否批准外宿,辅导员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四条 节假日辅导员必须确定所带班级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学生因病、因事晚上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口头或 形式
辅导员公寓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