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学校代码:10069密级:(秘密、机密、绝密)研究生学号:Y20110095网络代购中代购方义务研究Research on the Obligations of Purchasing Agents’on the 研究生姓名:程莹专业名称:民商法学指导教师姓名:张春普教授论文提交日期:2014年5月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商业大学万方数据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一、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所撰写的学位论文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除已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外,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中不包含他人已申请学位或其他用途所使用过的成果,不包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本人的指导教师对此进行了审定。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集体,本人已在文中做出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如有不实,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二、学位论文及研究成果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同意授权天津商业大学以非赢利方式保存、使用本人的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授权天津商业大学将本论文的全部内容或部分内容提供给有关方面编入数据库进行检索、出版及提供信息服务。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本人在校期间取得的研究数据、相关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天津商业大学所有。注:涉及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学位论文作者签字:指导教师签字:日期:年月日万方数据摘要作为电子商务中新兴的购物方式,网络代购因其方便性、快捷性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互联网用户的关注。但在其发展中也存在着价格风险、质量风险、维权风险等诸多风险,从而导致网络代购中出现诸多纠纷。因此,明确网络代购中代购方的义务不仅对规制代购方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也对提升网络代购的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第一章为前言,概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相关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为后文的具体研究进行铺垫。第二章为网络代购方法律地位界定,通过对其他学者观点的总结,认为网络代购具有消费行为与服务行为的双重含义,并根据不同标准对网络代购的形式进行分类,认为网络代购中存在买方、代购方、商品提供方三方主体,买方与代购方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代购方与商品提供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且在B2C专业代购网站模式中网络代购具有行纪性质。第三章为网络代购中代购方对买方义务的分析,本章以狭义的附随义务说为理论支持,对网络代购中代购方对买方的义务进行具体分析,运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认为应该根据网络代购行为的进程区分信息披露义务的性质;认为代购方的交易安全保护义务应当与安全保障义务区分,并应当界定为从给付义务;认为代购方的后续服务义务属于代购方对买方的后合同义务。通过对代购方对买方义务的性质及样态的重新界定,使其更符合网络代购的实际。第四章为网络代购中代购方对商品提供方义务的分析,以域内代购与域外代购的比较为视角,分析代购方对商品提供方的具体义务,阐述了域外代购中代购方对商品提供方义务的特殊性,并结合“空姐代购案”对代购方缴纳关税义务进行单独分析。第五章为网络代购中代购方违反义务的规制及现实思考,论述了代购方违反对买方义务及违反对商品提供方各项义务的法律规制,认为当代购方违反对买方的义务时,买方可以选择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法为法律依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当代购方违反对商品提供方义务时,能够适用我国的合同法,并且在域外代购中,还可以选择适用相关国际私法或者商品提供方国家法律对代购方的违反义务行为进行规制,对网络代购的现实冲击及完善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建议。第六章为结论,是对全文论述的总结。关键词:网络代购;代购方;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安全保护义务; purchasingwhich is a newshoppingway ofthe electronic commerce, has receiv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sof users because of its convenience, fast speed and other therearemany risks which lead to many disputes such as price risk, the quality risk and the risk of human rights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urchasing. So confirming the purchasing agent’sobligations not only has legal significance on restricting their behaviors, but also has reali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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