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1、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形式。《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2、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国家审判机关对劳动争议事实和当事人责任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为保证法定或约定劳动标准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性规定的总和,习惯上将这种程序性的规定称为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3、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只要是市场经济体制,只要劳动关系当事人有相对的物质利益,劳动争议的产生就具有必然性。
4、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包括四种方式:(1)自力救济。当代解决劳动争议的自力救济的方式主要为当事人的相互协商、和解。自力救济的特征为自治性、争议主题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的突出特征为争议主体的意思自治性、群众性、自愿性,比较灵活的程序性。(3)公力救济。指利用国家权力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包括劳动争议诉和行政裁决。(4)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它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组成的,是劳动关系协调贯彻“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具体表现。劳动争议仲裁是兼有司法特征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
5、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期限:(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4)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6、关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同工同酬的权利。所谓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应当得到相同的劳动报酬。(2)及时获得足额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4)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在法定条件下,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经济补偿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同时,经济补偿也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可以引导用人单位进行利益权衡,谨慎行为以及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并对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和补偿标准进一步
2011年5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考试复习要点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