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职称评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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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人〔2012〕7号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中级
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专
2012中级职称评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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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人〔2012〕7号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中级
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组织实施2012年徐汇区教师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现对本区教师中级职务评聘提出如下意见:
二、评聘范围
2012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教师。
1、本区教育事业单位编制的在岗教师。
2、本区范围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评聘条件
(一)师德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健康、良好;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方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学校聘任委员会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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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二)任职资历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满三年。
2、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有中学二级职务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3、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当有小学(幼儿园)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4、到云南、海南等地支教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担任初级职务满三年者,可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三)学历
初中、高中学段教师一般应具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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