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四川正熙长盛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升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效劳质量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 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16〕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17〕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18〕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第八条 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收取。超出预算指标的局部按百分之五以上提取管理费。
第九条 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方案;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根底设施,保证消防平安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当。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并尽快培养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酒店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三;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工程所需资金在经营本钱列支。
第十三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十五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那么。否那么,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方案,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10万元
酒店委托管理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