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龙城街道龙福西路与和福路交汇处家和盛世花园一期
123-126号铺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2013年6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以下款项:
1、转让费: 40万元(人民币) 大写肆拾万元整
2、租凭保证金: 76832元(人民币) 大写染万陆仟捌佰叁拾贰元
共计 476832元(人民币)
大写肆拾染万陆仟捌佰叁拾贰元
三、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商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
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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