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建集团创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奖的
奖罚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项目部: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品质、
品牌、绿色、安康”的一体化管理方针,全面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
争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结合公司内淄建集团创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奖的
奖罚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项目部: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品质、
品牌、绿色、安康”的一体化管理方针,全面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
争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结合公司内部
管理现状,重新制定本办法:
一、创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奖工程项目计划的制定和要求
、计划的制定。对年内各生产单位承接的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
定创建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技术质量部、
安全生产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争创计划。
、计划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每年的3月和
10月,将本单位拟创建的优质工程计划和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分别报技
术部和安全生产部,计划中应包括:工程名称、创建等级、开竣工日
期、验收评奖时间、项目经理等内容。
集团公司下达创建计划后,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做好前期策划,
制定完善的创建方案和管理措施,明确有关人员的奖罚管理责任,全
面进行过程控制和资料的搜集整理等工
作,以确保目标计划的顺利实现
二、创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奖罚办法
(一)创优质工程奖励标准
1 、工程达到市级优质工程
,奖励额度按施工决算造价
的2-3%。,保底奖励10万元。
、工程达到市“双十佳”、“柳泉杯”优质工程,奖励额度按
施工决算造价的3-4%,保底奖励15万元。
、工程获“鲁安杯”,奖励额度按施工工程量造价的5%,保
底奖励10万元。
、工程达到省优、优质结构奖和部优质工程,奖励额
度按施工决算造价的4-5%,保底奖励20万元。
、工程达到“泰山杯”优质工程,奖励额度按施工决
算造价的6-8%,保底奖励25万元。
、工程达到国家优质工程,奖励额度按施工决算造价
的8-9%,保底奖励30万元。
、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优质工程,集团公司给
予重奖,保底奖励40万元,最高奖励90万元。
(二)创安全文明工地奖励标准
、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额度按施工
决算造价的1-2%,最高奖励10万元。
、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到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市“十佳”
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额度按施工决算造价的2-3%,最高奖励为15万
元。
、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到省级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奖励额度按施工决算造价的3-4%。,最高奖励为20万元。
决算造价的4-5%,最高奖励为25万元。
奖励比例的最终确认,有考核部门根据创奖项目工民建
的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在设定的奖励区间内确定。同一工程同类奖项
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奖金的分配,有获奖单位根据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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